國立中興大學生命科學系所研究所碩士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人員 (101)環訓證字EP 2050041號 「印尼城市社區衛生改善計畫」,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0) 「能源國家型人才培育政策導向整合型計畫-我國國民全球暖化/節能減碳核心素養之養成」,國家科學委員會 (2009 - 2014) 「健康促進醫院結合全球氣候變遷與環境永續議題計畫」(1/2)(2/2),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2011 -2012) 「環境教育人員氣候變遷專業領域訓練教材編撰計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2012-2013) 「氣候變遷調適宣導與國際交流委託辦理案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2013-2015) 「我國脆弱族群氣候變遷知能培力專案工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2020-2021) TEED、兒童權利公約與環境永續、兒童環境文學家 氣候巡迴教育 氣候世代夏令營 環境出版、環報 氣候少年 環品會 高雄都會公園 國內外(肯亞)造林200+200公頃 環境基本法(91.12.11.制定) 第 二 條 本法所稱環境,係指影響人類生存與發展之各種天然資源及經過人為影響之自然因素總稱,包括陽光、空氣、水、土壤、陸地、礦產、森林、野生生物、景觀及遊憩、社會經濟、文化、人文史蹟、自然遺蹟及自然生態系統等。 三種環境 自然的環境: 人為的環境:陽光、空氣、水、土壤、陸 地、礦產、森林、野生動物 人文的環境:城市、法律 建築室內:古蹟、遺址、文化